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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一个“交学费”了得

1999-02-01 来源:光明日报 南琳 我有话说

连续从报上看到几则决策失误的例子,令人触目惊心。

人民日报载:中原地区某制药厂,投资30亿元,建成之日就是关门之时,这个省会城市须用十年才能还清这笔债务。经济日报载:四川天府墙地砖厂,1992年动工兴建,1997年未竣工就宣告破产。羊城晚报载:一度被誉为广州“特一号”的广州乙烯工程,投资80亿元,仅试产3个月就停产,每天要负担高达200万元的贷款利息,每月还得拿出700万元作为设备维护和保养费。对此,一些决策失误者振振有词地说:改革嘛,难免会有失误,就算是交了“学费”!

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,多么轻描淡写的结论。如果说,这类屡见不鲜的现象能用“交学费”来诠释,那么这些年来,我们“交的学费”也太频繁太昂贵太沉重了!

不错,改革是一个探索的过程,允许有失误。但改革过程中的失误与决策失误性质迥异,根本就不能相提并论。

决策失误的根源,首先是决策者的责任心淡化;而责任心的淡化,在很大程度上又缘于有“交学费”这块“盾牌”或“护身符”。一位日本客商为了与我国某县合资建设肉鸡养殖项目,先后29次到该县实地考察,该想的都想了,该问的都问了,该看的都看了,最后在签字时手仍然发抖。他对人说,如果这个项目搞砸了,我只有去跳楼!这就是强烈的责任心。相比之下,我们有些决策者逊色多了。决策之前疏于考察,凭主观想象,凭一腔热情,缺乏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,情况不明胆子大,利害不清决心大,往往头脑一热,大笔潇洒地一挥,一个决策就诞生了,而很少考虑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。至于出了问题,则会很快亮出“杀手锏”——一句“交学费”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!

决策失误的根源,还在于决策者的私欲作怪。毋庸讳言,有些决策者好大喜功,在决策之时考虑最多的是个人的名利地位,至于项目上了后能不能见到高效益、能不能为群众造福倒在其次。于是不顾客观条件,不听专家忠告,盲目地铺摊子、上项目,搞所谓的“面子工程”、“政绩工程”,往自己脸上“贴金”,乐此不疲。反正花的是姓“公”的钱,浪费再多与自身的利益比较起来也微不足道。首都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不无痛心地说过这样一段话:如果决策者在拍板的时候,多想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,而不是自己的“政绩”、“仕途”,那么,成千上万的资金就不会白白地“打水漂”!斯言诚哉。

经济学界有一句名言:决策失误是最大的浪费。再殷实的家底,也经不住这样“交学费”折腾!痛定思痛,遏制决策失误已到了非动手术不可的时候了。一方面,决策者要校正好从政的出发点,摒弃私欲杂念,树立敢于负责的精神,坚持走科学、民主决策之路,确保每一个决策都能发挥出应有的效益。另一方面,应尽快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,堵住“交学费”这个巨大的“黑洞”,对决策失误者,该撤职的撤职,该赔偿的赔偿,该法办的法办。如此,看谁还敢在决策上玩忽职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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